南昌市各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见:省厅网站赣建审批〔2013〕65号文
住建部 建市资函[2013]28号文
注意事项:
1、勘察综合甲级、专业甲级,建筑业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于5月25日前将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报送我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企业资质数据应包括企业具有的所有工程勘察或建筑业企业资质。
2、勘察乙级、丙级、劳务资质,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三级资质和劳务资质企业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我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企业资质数据应包括企业具有的所有工程勘察或建筑业企业资质。
3、各单位在填报数据时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数据标准EXCEL表》或《建筑业企业资质数据标准EXCEL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4、各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以后资质申报将不再受理。
5、联系人:曹晚雯(勘察设计单位,0791-83987571)
电子版发送至:379920874@qq.com
宋波(建筑业企业,0791-83987571)
电子版发送至:314098948@qq.com 或者报送纸质版同时用U盘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