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发〔2013〕92号
关于开展2013年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洪安办字〔2013〕10号)要求,我委定于6月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部署,以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和监理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安全责任,以加大源头治理和重点防范为目标,有效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3年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郑 炜 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江 涛 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周庆荣 市建委党委委员、总工
成 员:市建委质安处处长、市建安站站长及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安处,办公室主任由质安处处长兼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3 日(星期一)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活动安排
(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活动
1.利用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播发宣传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类新闻动态。
2.通过市建安站手机信息平台及市建安站网站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3.在全市主要干道的建筑工地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和横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在建筑工地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和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文化橱窗、隐患举报箱等,采取安全宣誓、签名、研讨交流、宣讲报告、影视放映、展览展示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相关口号,并组织从业人员积极认真的学习和掌握宣传内容。
5.适时开展“送安全知识到现场”活动,组织专家深入现场和一线,向相关企业和管理作业人员宣讲安全知识,帮助查找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二)积极组织参与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解答民众提出的安全生产疑难问题,发放建筑安全生产图文资料,让建筑务工人员和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织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参与“安康杯”、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知识竞赛、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四)积极配合市安委办组织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参加全国、全省性活动。
根据国家和省指委会的要求,参加全国和全省性的安全文化周、安全文化征文、“以人为本,聚焦安全”全国摄影展、第三界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以及以职业健康知识为重要环节的宣教活动等。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6月下旬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狠抓安全隐患源头治理,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将覆盖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一处管线设施、每一台机械设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全面排查隐患。对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落实整改。对重大隐患,认真落实挂牌督办制度。
2.针对性地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进一步查处施工现场起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一律停工整改、停业整顿,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工作。
(六)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1.组织举办一期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组织开展民工学校专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活动,以近年来的典型事故为素材,通过事故案例分析和警示,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知识和技能。
五、活动要求
1.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针对辖区内的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周密筹划,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和计划,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2.请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将本部门、本单位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5月31日前)和活动总结(7月1日前)书面报市建委质安处。
联系人:武静;联系电话:83884383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5月28日
抄送:市安委会,市安监站。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