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2年度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通报
赣建安〔2013〕1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施工企业以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涌现出一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施工现场。根据《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规定,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推荐,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现场评审及网上公示,经我厅研究决定,授予新余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等171个建筑施工工地为“2012年度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名单详见附表)。
希望受表彰的施工企业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安全文明施工中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培育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抓典型、树样板”,提高我省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附件:2012年度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名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