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发〔2014〕7号
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洪安办字[2013]3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结合节日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本企业、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事故预防工作。
各有关参建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避免盲目赶工、抢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应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吊篮、塔吊等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大型模板、深基坑开挖、围挡墙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同时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防火措施,完善防火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堆放在专用仓库,并派专人看管,堆放在施工现场的废弃模板等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严禁职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随意私接私拉电线,严禁在封闭环境下燃烧模板取暖以免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危险性较大项目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杜绝重大安全事故。要扎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在节前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排除隐患,消除死角和盲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实际,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全力做好强冷空气及强降雪可能造成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三、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施工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执行现场安全值守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严密监控各类重大危险源和隐患,认真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落实好队伍组织、物资储备、应急通讯、预警机制、避险线路等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所有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遇有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妥善协调处理。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对雨雪冰冻、冬季防火必须有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普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抄报:市安委会,市安监站。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