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发〔2013〕205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相关单位:
春节将近,为认真做好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建委等九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洪人社发[2013]439号)及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提前做好本属地工程项目拖欠方面的排查工作,对存在拖欠隐患的工程项目建立监管档案,加强检查,对存在拖欠问题的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妥善解决。
2、 各建筑业企业必须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为一
项大事来抓,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及时对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排查,做到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对存在拖欠隐患的项目要及时督促解决、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防止因拖欠工资问题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3、 各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金,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
项目工程款,避免因工程款拖欠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并配合主管部门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27日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