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检测机构:
近期,据媒体披露,部分城市发现有建筑企业使用加工不当的“瘦身钢筋”,我市也发现非法加工钢筋的“地下窝点”。为防止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瘦身钢筋”、废旧钢筋流入我市建筑工地,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消除工程结构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我委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一次针对建筑工地钢筋质量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重点
1、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建筑工程。
2、检查重点:住宅工程。
二、检查方式
我委成立建筑工地钢筋质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龚亚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王 俊 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江 涛 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周庆荣 市建委党委委员、总工
成 员:委质量安全处、市质监站有关专业人员
检查组共分五组,采取各施工和监理企业自查与我委检查组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9月18日-20日,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对在建工地进行全面自查,形成书面报告。
2、9月19日-21日,我委检查组根据企业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依据及检查内容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现行钢筋产品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
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检查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见证取样与材料验收资料、钢筋的隐蔽验收记录;检查现场冷拉调直钢筋的加工工艺及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规格尺寸量测;对有疑义的钢筋进行力学性能检测。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必须责成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同时与当地技术监督局取得联系,对非法的钢筋加工窝点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
2、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在建工程钢筋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应建立针对建筑工地钢筋绑扎安装前的检查、检验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好钢筋进场、使用前的专项检验记录工作。
3、各参建单位要严防死守,严把钢筋进场关,严禁使用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钢筋,坚决杜绝加工不当的“瘦身钢筋”、废旧钢筋。施工企业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不留死角,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监理单位在隐蔽验收过程中重点检查钢筋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验收记录;发现有不合格钢筋,应记录在案,对不合格钢筋进行标识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同时向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书面报告。对发现问题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拒不整改的参建单位,我委将从快从重进行处理。
4、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钢筋直径、力学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应及时报当地质量监督机构。
5、我委将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各施工和监理企业务必将自查情况于9月20日前,书面报至市质监站技术科。(联系电话:8535628)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