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近期我市出现强降温、雨雪冰冻和大风天气,冷空气活动频繁。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确保元旦春节和省市“两会”期间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应对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好恶劣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制定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工作措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二、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冬季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针对灾害性天气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冬期施工措施,对在建工地各项隐患进行排查,加大对施工现场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项目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对存在的各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对于未制定冬季施工方案或冬季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的项目不得擅自强行进行冬季施工。
三、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合理调配作业时间,力求施工点少,避免在天气恶劣时施工。施工前应全面进行图纸复查,合理选择外加剂和保温材料,发现不适合冬季施工要求的部位应及时向建设和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设计意见,在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养护和拆模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对混凝土生产、运输过程的质量管理,提出有效的防冻措施,严格控制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等重要环节,并指派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同时认真做好混凝土浇筑信息网上填报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五、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落实11月19日全市建筑工地防火安全工作会议和12月16日全市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冬季防火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防火措施,完善防火制度,配备合理有效的消防器材,做好宿舍内保暖取暖工作,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随意私接私拉电线,严禁在封闭环境下燃烧模板取暖以免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临近加油站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的建筑工地,应做好工地围档,实行全封闭施工,严格履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六、各在建工地要高度重视工地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临时设施的结构安全,对工地临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拆除或加固,确保恶劣天气情况下临时设施的安全。发生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时,各工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值班工作,巡查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转移人员,采取断电停水措施,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防止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利用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应对灾害性天气的安全知识。并妥善安排灾害性天气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应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