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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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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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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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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业体系 1.1职业名称: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China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fessional Manager)——(CECPM) 1.2职业名称定义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是指以工程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为职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知识、方法,具备综合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运用企业内外各项资源,为实现工程建设投资方的建设目标和企业经营目标,担任一定管理职务、经营管理业绩突出的人员。 1.3 职业资格等级及称谓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分为三级:高级职业经理人、中级职业经理人、初级职业经理人。 1.4职业范围 取得不同级别职业经理人资格的人员可就职于不同资质等级工程建设企业的相应经营管理岗位。 2 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的人员,应是在中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工程建设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或大型、特大型生产企业中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中国公民。 2.1高级职业经理人(CECAPM): ⑴取得国家承认的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及工程经济、企业管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12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下列企业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 ①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或年产值200亿元以上大型工程建设企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的正副职领导及二级综合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2年以上。 ②在大型或特大型生产企业主管基建工作的企业副职领导;或有关规划、基建、技改部门正职领导2年以上。 ③担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正职领导,副职领导2年以上。 ④担任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企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企业正职领导,副职领导2年以上。 ⑤担任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企业正职领导1年以上、副职领导3年以上;甲级资格工程咨询企业正职领导1年以上,副职领导3年以上。 ⑥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资质,主持完成国家、省(市)立项的大型施工总承包工程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项以上,业绩良好的项目经理。 ⑵取得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营管理业绩突出或在以上企业相应经营管理工作岗位任职者,可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 ⑶虽然未达到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要求,但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成绩显著,曾获国家级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等荣誉称号者,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 2.2中级职业经理人(CECIPM): ⑴取得国家承认的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及工程经济、企业管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管理工作8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下列企业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职业经理人。 ①担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专业工程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正职领导,副职领导2年以上。 ②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或年产值200亿元以上大型工程建设企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中担任经营管理部门正、副职领导。 ③担任大型或特大型生产企业主管基建工作的部门正、副职领导2年以上。 ④担任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企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副职领导2年以上。担任工程勘察专业甲级企业正职领导,副职领导2年以上。工程设计行业乙级企业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企业正职领导,副职领导2年以上。 ⑤担任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1年以上,副职领导3年以上;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企业、乙级资格工程咨询企业正职领导1年以上,副职领导3年以上。 ⑥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中担任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副职领导2年以上。 ⑦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并连续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企业工程项目经理部担任项目经理工作3年以上。 ⑵取得初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营管理业绩突出或在以上企业相应经营管理工作岗位任职者,可申报中级职业经理人。 2.3初级职业经理人(CECPPM): 取得国家承认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及工程经济、企业管理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2年,硕士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或不具备学历要求且具有工程、经济、管理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经营管理人员,可申报初级职业经理人。 3 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标准是以被评价人的业绩、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资格评价体系,该体系中包括针对高级职业经理人、中级职业经理人和初级职业经理人分别制定的评价标准。 3.1经营管理业绩 经营管理业绩是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的必要条件。高、中级职业经理人业绩评价,由本人所在企业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两部分组成。业绩评价由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机构对职业经理人所在企业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等方面的非财务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方法见《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业绩考核办法》。 初级职业经理人不设业绩评价标准,其业绩评价由所在企业有关部门考核认定。 3.2知识要求 各级职业经理人除具备工商管理的基本知识外,对不同级别的职业经理人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1)高级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知识:商法、经济法基础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基础理论;组织行为与领导艺术;企业战略管理;企业创新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理论与企业决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建设企业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公共关系管理;企业文化管理等。 (2)中级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知识:商法、经济法基础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基础理论;企业战略管理;企业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与团队管理;工程建设企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建设等。 (3)初级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知识:商法、经济法基础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现代企业管理;工程经济学应用;企业财务管理知识;工程建设企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建设等。 各级职业经理人的知识评价由取得职业经理人培训资格的单位按照《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教学培训大纲》的要求,对申报资格合格的人员采取集中培训、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所获得的成绩即为本人的知识评价结果。 3.3能力要求 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能力,包括基本能力(如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想象能力和社交能力)和职业能力。其评价标准按照高、中、初级职业经理人分别设立。 (1)高级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贯彻执行方针政策能力;领导和管理能力;战略管理能力;经营决策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公共关系协调能力;应变与危机处理能力等。 (2)中级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职业能力:目标管理能力;执行能力;沟通协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应变与适应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开发指导能力等。 (3)初级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分析能力;应变与适应能力;辅助管理能力;协作能力等。 对职业经理人能力的评价,按照《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能力测评办法》要求,评价机构对申报初、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的人员,采取对个人能力自述和企业对申报人的能力评价进行综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的人员,采取对个人能力自述、企业对申报人的能力评价和论文评定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3.4品德要求 各级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所在企业、忠于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岗位、奉公守法、敬业求实、实事求是、坚持真理、诚实守信、勤奋果敢、勇于负责、宽宏大度、乐于助人等方面的基本品德。其品德评价采用以下办法: (1)个人道德水平自述。 (2)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对申报人道德水平评价意见。 (3)评价机构根据个人的道德水平自述和企业评价意见进行评价。 3.5职业经理人综合评价 对已经获得业绩、知识、能力及品德评价的合格者,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方式为:根据申报者在以上四方面所获得的成绩以及各单项成绩所占综合评价权重比例进行计算,其结果即为该申报者综合成绩。各级职业经理人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可获得相应级别职业经理人资格。 各级职业经理人综合评价权重表 品 德 业 绩 知 识 能 力 高级职业经理 10 30 20 40 中级职业经理 10 25 35 30 初级职业经理 10 10 40 40 4 职业经理人申报资料要求 凡申报职业经理人者,需根据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4.1 高级、中级职业经理人 (1) 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2)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申报表 (3) 申请人职务任命文件扫描件 (4) 任职期间所在企业及工程项目获奖证书扫描件 (5) 任职期间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 (6) 任职期间个人经营管理研究论文及所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扫描件 4.2初级职业经理人 (1) 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2)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申报表 5 企业领导含义的说明 本文中所提及的“企业正职领导”、“企业副职领导” 、“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其含义分别为: ⑴“企业正职领导”是指: 总经理(含国有企业董事长) 由于特殊原因,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 (2)“企业副职领导”是指: 主管生产、经营、质量、技术、财务、人事的企业副总经理(含国有企业副董事长);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以企业名誉独立对外(国内外)经营的二级机构中担任委托法人或主持工作的经理。 (3)“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是指: 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企业(不含二级及二级以下机构)的生产、经营、质量、技术、财务、人事等管理部门的正职领导。 附表1: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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