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认定中级职称的通知
行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下同),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与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累计满3年(其中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须满1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于11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建委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如下:
1、《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2、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学历、学位、资格证书;
4、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5、社保证明;
6、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版)。
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数据一览表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