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 |
检查方式 |
序号 |
整治内容 |
各施工、监理单位 |
现场检查 |
1 |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规定时间段内无噪声扰民。 |
2 |
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环境保护监督公示牌。 |
||
3 |
工地设置不低于规定高度(工地位于主干道旁为2.5米,次干道旁为2米,其余为1.8米)的硬质围墙或围挡,进行封闭施工。 |
||
4 |
主要出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取混凝土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配备高压水枪,对进出工地的车辆尤其是后八轮渣土运输车及时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 |
||
5 |
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
||
6 |
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或者覆盖;严禁将水泥包装袋及安装品泡沫等包装物随意处置。 |
||
7 |
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 |
||
8 |
严禁凌空抛掷施工垃圾,并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超过一周未清运的,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
||
9 |
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洒水次数视情况确定,避免扬尘污染。 |
||
10 |
施工单位在进行余土运输前,必须选定有资质的余土运输公司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须明确防治扬尘污染条款。 |
||
11 |
建设单位进行土方平整、施工单位尚未进场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办理土方运输许可证前按照《南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在工程现场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大门、围挡及道路硬化等文明施工设施。 |
附表2:
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检查情况 |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 |
|||
1 |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专人管理。 |
|
|
|
2 |
按规定设置封闭围墙或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 |
|
|
|
3 |
主、次出入口干净整治,运输车辆不挟带渣土、污泥出场,不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 |
|
|
|
4 |
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含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并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 |
|
|
|
5 |
设置环境保护监督公示牌。 |
|
|
|
6 |
道路硬化,土方集中,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覆盖、固化或绿化。 |
|
|
|
7 |
按规定对施工现场洒水作业。 |
|
|
|
8 |
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素有害物质和废弃物。 |
|
|
|
9 |
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放置,定期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
|
|
10 |
施工现场干净,物料堆放整齐。 |
|
|
|
11 |
施工单位在进行余土运输前,必须选定有资质的余土运输公司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须明确防治扬尘污染条款。 |
|
|
|
12 |
建设单位进行土方平整、施工单位尚未进场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大门、围挡及道路硬化等文明施工设施。 |
|
|
|
13 |
现场无污水、污泥外溢,无建筑垃圾凌空 抛掷。 |
|
|
|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人: 检查人: